可以私了的事故有哪些?看一看事故處理新規
2019年09月03日
可以自行協商私了的事故類型:
(一)機動車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的財損事故,不包括財產損失、尚未造成人員傷亡 不可以自行協商有下列7情形:
1.駕駛人有酒駕、毒駕嫌疑的;
2.當事人不能自行移運車輛;
3.駕駛人從事校車或客運,嚴重超速超員;
4.駕駛人無有效駕駛證、準駕車型不符;
5.有證據證明,事故是故意造成的;
6.機動車無牌或使用偽造、變造的號牌;
7.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。
(二)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 可以用互聯網在線處理的事故:
1.除下列13種情形外,都可以用互聯網在線快速處理機動車之間的財損事故:
(一)機動車無號牌、無檢驗合格標志、無保險標志的;
(二)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品的;
(三)機動車碰撞建筑物、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;
(四)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;
(五)駕駛人有飲酒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;
(六)駕駛人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,有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,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;
(七)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;
(八)駕駛人有故意行為的;
(九)駕駛人逃逸或者離開事故現場的;
(十)當事人故意破壞、偽造現場、毀滅證據的;
(十一)駕駛人涉嫌利用機動車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;
(十二)事故現場不具備拍攝條件的;
(十三)依照有關規定應當保護現場并報警的其他情形。
2.當事人報警的,交警、輔警可以電話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。
3.互聯網在線處理可以不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。